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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财富观 |
儒家 有水斯有财 ――《易经》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易经》 德之本业,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大学》 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 ――《中庸》
释家 财为五家共有:王贼水火非爱子 王,指政府,罚没充公;贼,为贼偷窃;水,洪水冲毁; 火,火灾烧掉,或是因战乱而毁失;非爱子,指败家子,挥霍一空。 正命有二:求财以道,不贪苟得;不诈怠心于人。是为世间正命。 一分财宝,常求息利,以赡家业;一分财宝,以充随日,供给所须;一分财宝,惠施孤独,以修当福;一分财宝,,拯济宗亲,往来宾旅。――《心地观经》对财富四分法使用
道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道德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