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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研究理财周报》总第365期导读
 日期:2019年04月15日 文章来源:当代金融家 浏览:1181次 

        1979年10月,中国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拉开了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功能和发展方向的现代信托业在我国发展的序幕。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信托业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23.14万亿元,位居资管行业第二位;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约60%的信托资金投向了实体经济领域,以股债结合、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形式支持民企、中小企发展; 2017年全年分配信托收益约6831亿元,为投资者创造了大量收益。
        但总体来看,我国现代信托业发展时间仍然较短,还处于初步成长阶段,加上我国已进入大变革的关键时期,决定了信托业发展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和理顺。
        我国信托业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托制度建设仍然有待强化。
        信托制度建设对信托业务开展至关重要。截至目前,信托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已对我国信托业的下一步发展形成了不小的制约。例如,《信托法》颁布近20年,社会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迫切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为行业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包括:信托财产登记相关配套机制缺失,使得财产权信托在开展过程中举步维艰;信托业务相关税收制度不健全,实践中仍采用真实交易原则,使得信托设立和运营的税负大大加重;针对单一资金类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和固有业务的监管制度仍是空白,使得相关业务发展极不规范;慈善信托税收优惠长期得不到有效落实,拖慢了慈善信托的发展脚步;等等。此外,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将与信托业务如何衔接,相关制度安排尚未明确;其他如净值化管理、非标投资集中度、打破刚兑等,仍未出台指导意见细则,也不利于信托与其他资管同业产品的竞争。
        二是信托融资的类信贷模式难以为继。
        当前,我国信托业务的主要发展模式仍是以债权融资为主的类信贷模式,通过获取融资利差,作为信托报酬。随着企业融资渠道逐渐多元,限制了信托融资的发展空间。此外,虽然整个行业受托规模庞大,但其中近70%为通道业务,在后资管新规时代将难以为继。
        三是信托公司的专业化水平急需提升。
        时至今日,不少信托公司抱持的仍是机会型发展模式,缺乏对特定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洞悉及研判,不能深入参与产业链条整合,不仅盈利能力受到限制,而且易受经济周期、政策调控等外部因素变化的影响。这种工作环境下,其员工大多缺乏投资思维、投行思维,仍以满足简单融资需求为业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供股、债等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严重不足,市场竞争力低下。
        四是信托应用推动不足。
        信托拥有财富管理、事务管理、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但目前在我国完全实现应用的仍主要是融资功能,不仅非常单一,而且信托的制度优势和制度功能几乎没有得到有效开发。这既与我国金融体系建设不足、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融资缺口大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满足的现实情况有关,也与信托公司经营过度追求短期快速盈利、轻视长期专业能力建设有关,更与我国信托文化缺失、信托普及不够充分、社会对信托的认知度不高有关。
        现代信托制度未来发展潜力可期
        从世界范围看,信托业发展拥有悠久的历史。中国现代信托业发展至今仅经历了40年时间,真正进入发展正轨还不到20年时间,可以说仍处于行业初步成长阶段,可继续深挖的应用空间和未来发展潜力都非常大。从行业发展深度来看,与国外信托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长期发展角度,可根据需要针对性借鉴英、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信托制度经验,通过建设适当的体制机制激发信托业的发展潜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托监管的制度建设。
        首先,加快修订《信托法》,对受托人职责进一步规范、细化,制定信托业务配套制度,如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产品税收制度等,促进财产权信托发展。其次,完善信托公司监管制度,建立信托公司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托牌照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并逐步放开,激活行业活力。再次,完善信托业务监管制度,需结合资管新规的要求,制定更加完整、完善的信托业务制度,补齐对单一类信托、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监管缺乏或不足的缺口。最后,建设信托产品交易等平台,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快向专业化、综合化、全能型的资管机构转型。
        首先,提升信托公司专业化水平,培养信托机构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综合运用信托制度的多种功能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实现产融深度结合。其次,大幅提升净值化、基金化信托产品的组合管理水平,改善信托业务运营模式,有效分散风险,打破刚兑。再次,改进信托公司盈利模式,提高信托业务透明性,向收取资产管理和服务费用模式靠拢。最后,根据自身比较优势,明确市场定位,强调差异化发展,转型全能型资管机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结合实际需要,加强信托制度应用。
        我国信托制度应用仍有广阔发展空间,借鉴国外信托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社会实际需求,可以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比如,根据我国老龄化趋势,发展养老信托,帮助社会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妥善实现代际财富传承问题,完成身后事务处理工作;根据我国创新发展需求,发展知识产权信托,通过信托的专业化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来源和融资服务,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增值;根据绿色发展趋势,建设环保基金或者排污权信托;针对我国消费发展趋势,加强信托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的带动作用;等等。
        四是加强信托文化普及,推动民事信托发展。
        积极推动信托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街道,拍摄宣传短片或公益广告,让更多居民接触信托、了解信托。在持续发展营业信托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促进民事信托的发展,尤其是在遗嘱执行、家庭财富管理等方面。可以考虑允许律师等专业人士、公证机构等非营利机构作为受托人,从而让更多普通人能够借助信托的制度优势处理个人财产的管理、继承等事务,推动信托无缝对接融入普通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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