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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信托•山水名人花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尊敬的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五矿信托·山水名人花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1年9 月27日依法成立,信托募集资金规模为24430万元,信托期限24个月。现向您报告本计划成立后(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2月27日)第一期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第一部分   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五矿信托·山水名人花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2443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本信托计划资金向惠州市名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人")发信托贷款,用于惠州“山水名人花园”项目开发建设。
信托收益分配:自成立日起12个月末、信托计划1.5年及信托计划结束日向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受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资金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907362310505
信托计划执行经理:姚远  
 
第二部分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五矿信托·山水名人花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24430万元全部用于惠州山水名人花园项目建设。
    本信托计划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融资人在用款之前向我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提交用款计划,经我部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核实后,由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划付款项。根据本公司对本信托计划的管理以及保管人提供的保管报告,本计划信托资金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运用,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的财务状况无异常。
 
第三部分   信托财产实现收益和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起12个月末、信托计划1.5年及信托计划结束日向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的第一个分配核算日将为2012年9月27日,到期按时分配。
 
第四部分    信托经理后续尽职管理
    本报告期内,信托经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管理及实地考察。目前“山水名人花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均按期办理完毕,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山水名人花园的1#、2#楼已经封顶(18层),3#、5#楼建至24层(规划31层),6#、7#楼(规划31层)建至地上五层,8#、9#(规划31层)楼建至地上8-9层。“山水名人花园”项目前期诚意认筹情况良好,融资人已获得1#、2#、3#、5#楼预售许可证,正在根据认筹情况进行房屋的预售工作。
 
第五部分 信托项目风险状况分析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融资人运转正常,偿债能力保持稳定状态,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安全的情况。
    保证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该集团旗下所开发的楼盘建设情况良好,建设进度、销售进度正常,未发生不利于信托计划的变动。
    本信托计划自成立起至本日,未发生涉及诉讼、损害信托资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受托人未进行过信托赔偿。
 
第六部分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的重大事件。
 
第七部分   结论
    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相关披露信托请参阅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intrust.com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