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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信托·亚太、康乐园酒店装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14年第二季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信托-亚太、康乐园酒店装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12年12月31日依法成立。截至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30,000万元。
        本公司为信托计划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开户账号:013601404000042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第二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本信托计划全部信托资金对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区公司”)进行增资。信托计划到期时,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受让受托人所持新城区公司股权并按期、足额支付股权受让款及溢价款。增资后本公司成为新城区公司新股东,并委派本公司相关人员担任新城区公司董事,负责管理后续事宜。为担保海航集团回购义务的履行,新城区公司以其位于海口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C1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1)第011130号】)和位于海口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B18-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11)第00978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目前,新城区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325,066.00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信托计划项下各类受益人应分配信托收益分两次结算和支付。各类受益人第一次应分配信托收益结算日为2013年12月20日,支付日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类受益人第二次应分配信托收益结算日为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终止之日,支付日为结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经理情况说明
        本计划执行期间,由刘志强担任信托责任经理,徐漫漫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