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联系我们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产品中心>>

    
华澳信托•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5月28日,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1 0101 8680 0016 80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截至2014年3月,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79亿元,负债31.07亿元,资产负债率48.71%,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信托资金35,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10,000万元,B类信托单位25,000万元。
        2.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根据信托计划的有关合同,受托人实际运用信托资金35,000万元,用于受让江都沿江因承建江都经济开发区船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而享有的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的应收账款债权。
        3.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账户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12,101,095.95元,信托账户余额为1,041,120.47元。
        4.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委托人对本信托计划无应付未付款项;本信托计划应付固有代垫款1,445,000.00元。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受托人已安排以下有效的担保措施:
        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收益分配时间为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间每个自然年度6月20日与12月2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及信托计划终止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期间收益分配。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信托执行经理变更为陈颖琼。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计划。
 
六、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 其它事项说明
        华澳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到华澳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