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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澳信托·长昊19号中国租赁股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务管理报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11月5日,由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长昊19号中国租赁股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并陆续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元)。
        本公司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1010186800019549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在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11月5日信托季度内的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用于向中国租赁增资,以1.5倍溢价,获得该公司11.96%的股权。存续期间根据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大)工商(企合辽大总字第)第(210200400005850号)第21次)的记载,中国租赁本次增资变更已经完成,各出资人完成注册资本认缴义务。凤凰资产及中经控股将以其合计持有的26.01%的中国租赁股权为凤凰资产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三)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交易对手及担保方已经提交最新一期财务报告。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资金使用方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截止至本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
        2.截止至本报告日,实际运用信托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用于向中国租赁增资。
        3.截止至本报告日,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8,975,040.39元;信托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47,854.96元。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充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司已安排有效的担保措施:
        截至本报告日,大连先锋企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认购次级信托单位,为优先级投资者提供劣后增信;联创担保实际控制人张振新为凤凰资产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联创担保、北京联合、大连联合、天津联合及山东联合等五家拥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凤凰资产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凤凰资产及中经控股将以其合计持有的26.01%的中国租赁股权为凤凰资产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期间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季度内无信托利益分配。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张瑾担任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计划。
 
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其它事项说明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联系受托人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5日